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3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推动全县生态环保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从全局出发,系统部署、周密安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开展专题宣讲、支部党课、走访入户送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准内涵要义,吃透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巩固空气质量成果。二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
(二)推行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都昌事都好办”一流营商环境的总目标,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为方向,认真梳理、细化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努力打造便民利企政务环境。一是我局依申请类事项全部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一窗式通办” ,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全覆盖。二是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兑现承诺审批时限。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落实环评豁免、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三是进一步推进园区数据共享。通过政府网、公众号等多渠道推动园区数据共享,在缩短环评报告的编制时间、提高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质量的同时,减少了监测费用,降低了环评报告编制成本,2023年,已有4家企业引用了监测数据,共节省监测费约4.7万元。
(三)不断健全决策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
1.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中长期规划、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等,均进行了必要的合法性审查、征求专家意见建议、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提交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等程序,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审查。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提供生态环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力量支撑。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牵头股室,进一步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熟练掌握法律条文,做到宣传与教育结合、高效执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的记录,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2.建立正面清单和涉企检查事项报备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避开企业“安静生产期”,先后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1次、本部门双随机检查3次,共检查企业48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7家,一般排污单位41家);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平台,并依法公开。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内录入5个“一案一码”。
3.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继续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落实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议制度。通过开展 “以案互学、以评促改”交流会的方式,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辨析。严格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在生态环境领域实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2023年截至当前,免予处罚案例2个,免罚金额30万元。
4.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一项开创性、长远性、基础性工作,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具体实践。一是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制度措施。二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和核查办理;加大重大典型案件跟踪督导和宣传。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一案双查”,做到应赔尽赔。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推荐典型案例,加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管力度。截至11月份,我局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起,已完成8件(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各1件)。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1.加强学习。定期组织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等法律法规。定期参加省厅举办的法治大讲堂系列讲座。2.普法宣传。一是抓好重点时段普法、重点法律普及宣传工作,推进普法服务大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了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园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
(六)自觉落实监督机制,统筹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
1.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实施,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江西九江)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实施信用分级,差别监管,依法依规实行惩戒;健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信用惠民便企。
2.开展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强化企业环保责任。贯彻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加快建立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与执法机制一体化建设,将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情况纳入监督执法;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及时披露环境信息。推动涉危险废物企业办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强,认识不够到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足,偶尔会出现公示行政许可主体信息错误的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不统一,存在多个部门公示现象。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深度不够。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坚持高站位,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合生态环保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主动学法用法,自觉遵法守法。
(二)坚持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铁面执法、铁腕执法,对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特别是屡查屡犯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敢于亮剑、铁腕执法,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至目前,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9件,行政处罚63.69万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实现了压实责任与无事不扰有机统一。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持证上岗动态管理,统一执法服装,配发执法记录仪,不断提升人员正规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水平。
(三)强化主动担当作为,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持续推进每月一次的“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开展大谈话、大走访,与企业老板面对面交谈,真正解决企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环保方面的弱项、难题。2023年截至当前,共举办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十期,接待企业18家21人,受理相关环保问题或事项20个,现场答复解决问题20个,反映问题均得到解决。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树立引导先于管理的工作理念,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平和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序解决问题和矛盾。
(二)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权不乱用意识。执法人员既要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等法治基本理念,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形成日常工作生活的习惯。
(三)配足法治人才力量。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足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抓好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补齐基层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短板。
五、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总体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
(二)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或法制讲座,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使全局干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制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专门力量,精心部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执法理念、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实现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信息化程序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和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普法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合法、合理、处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法制都昌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此报告。
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